股权与表决权限制仍待取舍

韩国金融委员会正协调《数字资产基本法》政府草案的部门间分歧,目标于2026年11月内提出,预计通过议员立法形式推进。讨论中的核心安排包括,将加密交易平台单一股东持股上限设为15%至20%,并给予现有平台1至2年过渡期。

这一安排仍有不同路径:考虑到财产权争议,监管部门也可能改为仅限制表决权。两种方案对股东的影响并不相同:持股上限直接约束持股比例,表决权上限则侧重限制股东参与平台决策的权力。因此,15%至20%目前仍是讨论区间,不能据此认定现有股东已须减持;最终采用哪种限制,将决定平台需要调整股权结构还是表决权安排。

许可准入、事故赔偿与税延安排仍待定

法案拟将交易平台准入由申报制改为许可制;稳定币发行主体预计采用以银行为中心的联合体形式。监管部门还在讨论,对黑客攻击、系统事故实施无过错赔偿责任,并将违反加密资产实际持有义务列为暂停营业事由。

从这些安排看,平台面临的调整将同时涉及准入资格、股东权力和运营责任。若无过错赔偿责任落地,平台承担赔偿责任将不再仅取决于是否存在过错;若实际持有义务与暂停营业挂钩,资产保管要求也将直接关系到持续经营资格。上述影响仍以相关条款最终通过为前提。

税收方面,韩国副总理兼财政经济部长李亨一于11月5日表示,将与国会协商,把原定2027年实施的加密资产所得税推迟两年。执政党主张优先制定该法,建立整体监管框架,并为企业和投资者留出适应期;税收延期目前仍待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