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件拟增加金融领域通报对象
韩国金融委员会11月5日宣布,将制定新指南,要求虚拟资产服务商发现安全事件后立即通知金融监督院和金融保安院。目前,这类企业只需向韩国互联网振兴院报告。
这一调整的重点是扩大安全事件通报的接收范围,让金融监管及金融安全机构直接获得事件通知。从拟议安排看,服务商需要关注的不只是向谁报告,还包括发现事件后立即通报的时效要求。不过,新指南尚待制定,现阶段不能据此认定新增义务已经生效。
更广泛安全要求仍待立法推进
金融当局还计划制定《数字金融安全法》,对虚拟资产服务商、保险代理店和贷款业等持有大量客户信息或可能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行业,适用与现行《电子金融交易法》相当的安全规定,计划于2027年第一季度完成立法相关工作并提交法案。
两项安排对应不同层面的监管变化:通报指南着眼于事件发生后的信息传递,拟议法律则涉及相关行业应承担的安全要求。因此,新增通报对象并不等于更广泛的安全规则已经落地,后者仍取决于法案提交及后续立法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