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过加密资产税务信息申报法案

香港立法会于2026年11月4日通过《2026年税务条例(修订)(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及经修订共同申报准则)条例草案》。法案要求符合条件、与香港有关联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每年向税务局提交相关纳税人信息;相关规则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申报义务不等于新增税种

法案将香港规则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接轨。受规管的加密交易平台、经纪商及类似中介机构须登记、核实客户并记录交易信息。无论业务活动水平如何,符合定义的服务商都须从2027年1月1日起向税务局登记。

这项立法建立的是税务信息收集与申报机制,并未创设新的加密资产税,也没有改变纳税义务本身。我们的判断是,关键变化在于相关交易将更容易进入既有税务监管视野,而不是用户税负自动增加;具体应纳税额仍取决于现行税制及个人情况,法案本身不能据此推导出统一的新税负。

跨境信息交换预计于2028年启动

首轮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自动信息交换计划于2028年进行。届时,相关信息可能在参与司法管辖区之间流转。法案还同步修订共同申报准则(CRS)相关规定,新旧信息申报规则将于2027年1月1日一并生效。

对平台而言,直接的执行重点是客户尽调、交易记录、年度申报和登记安排;对用户而言,影响范围取决于所使用的平台是否符合报告服务商定义,以及跨境交换规则如何适用。法案适用对象是满足定义的服务商,并未针对特定平台或代币。